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强化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地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需求,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开展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
试点目标以能源、钢铁、印染等行业为重点,选取园区、产业集群和重点区域、流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探索若干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审核新模式,扩展补充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覆盖范围,产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管理规范和典型案例成果,并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快速有效提升清洁生产覆盖范围和水平,形成对传统行业清洁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效支撑。
清洁生产审核创新以试点项目的形式开展,时间为1年,分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企业简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重点区域和流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