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种色或几种色互相混合,称为色的混合。它有三种混合法:色光的三原色即红、绿、蓝混合后变成白色光,称为加色法混合。颜料的三原色红(品红)、黄(柠檬黄)、蓝(湖蓝)混合后变成黑色,称为减色法混合。还有一种中性混合,即空间混合。
(一)加色法混合
加色法混合就是色光的混合。随着不同色光混合量的增加,色光明度也逐渐加强。当全色光混合时则呈现白色,即用色光的三原色相加后可得白色。用色光的红、绿相加得黄色,绿、蓝相加得青色,蓝、红相加得品红色。这是色光的第一次间色。如用色光的三原色与它相邻的三间色相加,可得色光的第二次间色。如此类推可得近似光谱的色彩。因此色光红、绿、蓝是加色法混合的最理想的色。加色法混合效果是由人的视觉器官来完成的,因此是一种视觉混合。加色法混合的结果是色相、明度的改变.而纯度不变。
如果将色光的三原色按不同比例混合,还可得出更多的色光。如红光与绿光按不同比例混合可得:橙、黄、黄绿色光。红光与蓝光按不同比例混合可得:品红、红紫、紫红色光。蓝光按不同比例混合可得:绿蓝、青、青绿等色光。
(二)减色法混合
各种颜料或各种染料的混合肩减色法混合。物体色的演示,是由于物体对光谱中的光选择性地吸收与反射的作用。“吸收”即减去的意思。在光源不变的情况下,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料混合后,相当于白光减去各种颜料的吸收光,而剩余的反射色光就成为混合后的颜料色彩。
混合后的新颜料,增加了对色光的吸收能力,而反射能力则降低。故颜料在混合后色彩的明度、纯度都降低,色们也发生变化。参加混合的颜料种类越多,白光被减去的吸收光也越多,相应的反射光就越少,最后吴近似熙灰的色彩。
根据减色法的混合原理,品红、黄、青按不同比例进行混合,可得到一切色彩,因此这三色是颜料的三原色(即第一次色);三原色中两种不同的颜料分别相互混合,所得的三种色彩称三间色(亦称第二次色);用三间色分别与其相邻的三原色相混,可得到第三次色(即复色).
(三)中性混合
中性混合色亦称空间混合。它与色光的混合有相同之处,也是色光传入人眼在视网膜信息传递过程中形成的色彩混合效果。中性混合是加色法混合,它本身不是发光体,而是反射光的混合。如将几种颜色涂在园盘上,通过圆盘的快速旋转,使各种色彩混合起来.这种混合起来的色彩反射光快速地先后或同时刺激人眼,从而得到视觉中的混合色。或者把不同色彩的点或线相交并置,在一定的视觉距离内,也能产生近似圆盘旋转而产生的色彩混合效果。
空间混合有下列规律:
(1)凡互为补色关系的色彩按—定比例进行空间混合,可得到无彩色系的灰和有彩色系的灰。如红与青绿的混合,可得到灰、红灰、绿灰。
(2)非补色关系的色彩空间混合,产生两色的中间包。如红与青的混合,可得到红紫、紫、青紫。
(3)有彩色系的包与五彩色系的色空间混合,也产生两色的中间色。不同纯度的红灰。红与白的混合,可得到不同明度的浅红。
(4)色彩空间混合时产生的新色,其明度相当于混合色的中间明度。
(5)色彩并置产生空间混合是有条件的。混合色应该是细点、细线,同时要成密集状。点子越小,线越细,混合的效果越明显。色彩并置产生空间混合的效果与视觉距离有关,必须在一定的视觉距离之外,才能产生混合。距离越远,混合效果越明显o
(四)补色
在物理学中,称两种相加后呈白光的色光及两种混合成黑色或灰黑色的颜料色,为一对互补色。互为补色的两色在色相环上处于直径两端的位置上。如红光与青光相加产牛白光,绿光与品红光相加亦产生白光等。颜料中的品红与绿色相加出现灰黑色,黄色与蓝紫色相加亦产生灰黑色。
视觉残象的对应色彩也是补色关系。补色关系是人对色彩的心理平衡,也是视觉生理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