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大嘴猴品牌授权一事持续发酵,引发关注。2月22日,“大嘴猴”(“paul frank”)品牌权利人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罗公司”)宣布,该公司已于去年9月23日正式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国际”,其中国地区运营主体为“红纺文化有限公司”)解除授权合同,同时,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将推出相关举措,全面布局中国市场。
据悉,大嘴猴品牌原所有权人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罗实业”)为一家美国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以前,宏联曾与其签订授权协议,拿到部分品类的使用许可,从事中国大陆地区(公司所指中国区)的授权业务。
随后,2015年1月1日,宏联与保罗实业签订《主许可协议》。授权区域不变,授权特许商品为所有的商品类别(部分指定类别除外),授权服务为商品零售店的经营及咖啡馆餐馆的经营。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12月,保罗公司(瑞士未来品牌集团公司旗下)在全球收购了大嘴猴品牌。所有《主许可协议》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由保罗公司承继。
2月21日,大嘴猴品牌官微发布声明函称,在发现宏联及其关联公司非但不按照《主许可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履行被授权方相关产品及经营信息的汇报、申报义务,另还存在诸多重大违约、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其中包括伪造、变造保罗公司知识产权及授权文件,伪造保罗公司授权文件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非法牟利;恶意抢注保罗公司商标、域名;在未经许可的产品/服务渠道或区域内授权他人销售,生产及销售未经审批或者审批不通过的产品等。
对于此次解约,保罗弗兰克公司中国区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国消费市场的迅速回暖,“大嘴猴”(“paul frank”)将持续投入品牌建设。公司决定重新规划中国区域业务,现已全面启动直接面对中国区域的品牌授权业务,并同步推出全新的四级防伪的品牌授权书,公司还将推出包括优化授权体系、打造供应商认证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等在内的重要举措,全面优化“大嘴猴”(“paul frank”)在中国市场的品牌运营。
宏联国际否认与“大嘴猴”品牌解约
而宏联国际声明显示,宏联国际与“大嘴猴”品牌的独占授权协议仍在有效期,即自2015年1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宏联国际合法享有“大嘴猴”品牌中国区品牌独占使用权,相关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据了解,2015年,宏联国际与“大嘴猴”品牌当时的权利人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独占授权协议。协议约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宏联国际享有“大嘴猴”品牌在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地区所有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独占使用权及转授权,并全权负责“大嘴猴”品牌在上述市场内的品牌运营活动。
对于与“大嘴猴”品牌的解约争议,宏联国际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12月,宏联国际获悉“大嘴猴”品牌的知识产权由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数转让给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后者成为了“大嘴猴”品牌的新权利人。2022年下半年,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独占授权协议,并将“大嘴猴”品牌违规授权第三方。对此,宏联国际提出了严正拒绝及抗议,明确表示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单方面解除协议的行为无效。目前,双方关于协议效力及履行的争议已提交至美国仲裁庭,相关仲裁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