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概述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拟以7亿元人民币向姚爱君、姚颖、姜亚东、曾丽、姜雅丽、彭永康和胡建钢(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收购其合计持有的佛山市三水区天虹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贸易”)42.8120%股权。本次购买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2023-048)。
二、终止购买资产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筹划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以来,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的整体合理安排和公司的业务规划等因素,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反复商议和论证,认为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基于审慎原则,与协议相关方审慎讨论协商后,一致同意终止本次收购天虹贸易的事项,并互不追究责任。本次终止收购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对本次终止收购天虹贸易股权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三、终止购买资产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收购天虹贸易股权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购买资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