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欧洲议会议员投票通过了2014欧盟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优惠安排(GSP)。议会支持将高中等收入国家排除在计划之外,同时就以下事项拥有监督权,包括享受普惠制国家列表、对欧盟纺织行业加强保护措施、产品范围扩大至某些发展中国家的贵重矿物等。新的欧盟普惠制安排取消了对自人均收入超过4000美元国家的进口关税优惠(零关税或减征关税)。
据了解,为了确保新的普惠制优惠条款不会导致纺织品进口激增,挤压欧盟本土的纺织品和服装,欧盟议会议员们与理事会协商了一条规则,即如果欧盟从一个国家的进口在一年之内增长13.5%(低于理事会建议的15%),或者特殊产品进口超过欧盟此类产品进口总量的6%(低于理事会建议的8%),将暂停这个国家此类产品的关税优惠。
欧方称,由于俄罗斯、巴西、沙特阿拉伯等过去受惠于普惠制的不少国家当前已能够与欧盟在世界市场上同等竞争,因此,新安排将享受普惠制国家数量从176减少到75个左右。享受优惠的进口总值从2009年的600亿欧元减少到2014年约377亿欧元,从而能够为留在列表之上的受惠国提供更多优惠。
此外,新安排还将允许巴基斯坦、菲律宾和乌克兰3个新国家申请零关税,但前提条件是上述国家的出口应少于欧盟所有GSP进口的2%、并遵守人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27个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