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30日,巴西、秘鲁和洪都拉斯继欧盟和美国后,提出加入中国与生产和出口纺织品服装产品相关的措施案(DS451)磋商程序。具体如下:
10月29日,巴西和秘鲁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4.11条分别向中国和墨西哥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以及争端解决机构主席提出加入墨西哥诉中国与生产和出口纺织品服装产品相关的措施案磋商程序。巴西称,其在该案中拥有实质贸易利益。秘鲁则表示,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和出口是秘鲁经济的重要部分。2011年,秘鲁纺织品服装出口额达11.9亿美元,占其非传统性出口的20%。此外,还有涉及该产业就业的相关问题。据此,秘鲁称其在该案中拥有实质贸易利益。同日,以书面形成正式提出加入磋商申请的还有美国。
10月30日,洪都拉斯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4.11条向中国和墨西哥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以及争端解决机构主席提出加入墨西哥诉中国与生产和出口纺织品服装产品相关的措施案磋商程序。洪都拉斯称,其作为纺织品服装产品的出口商,在该案中拥有实质贸易和商业利益。
美国、巴西、秘鲁、洪都拉斯的上述申请均于11月1日向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