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实现棉花质量检验指标体系和检验方法与国际通行做法的全面接轨,满足现代纺织工业发展要求,促进我国棉花产业健康发展,经国家相关部门祥致调研,科学论证,我国棉花新国标(《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近日发布。与此同时,郑商所也快速出台了与新国标相衔接的棉花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和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一.品级检验标准提高,加大了仓单注册难度 本次棉花新国标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将棉花品级由原来的“品级”改为颜色级,并增加颜色级、轧工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明确颜色级相关条款为强制性条款。新国标的定级方法是将过去的7个品级改成了4种类型、13个颜色级。与旧国标相比增加了轧工质量、断裂比强度和长度整齐度3项。新质量标准指标整体体现为颜色级、长度、长度整齐度(U)、马克隆值、断裂比强度(S)、轧工质量(P)和异性纤维7项。这样一来,新标准中的品级定级与旧标准中的品级之间不再是一一对应关系,旧标准无法在新标准下运行,过去的经验检验品级方法不再有效,旧的注册、交割、升贴水计算方法不再适用,企业必须按新国标重新架构新的质量检验评估体系和适应新的入库、交割、出库、质检标准与流程。无论是从现货交易、期货交易的交易实践上还是从习惯适应上都需要有一个过渡期,甚至有可能还得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
新国标中,颜色级检验有感官检验和大容量快速棉纤维测试仪检验两种方式。从试点情况看,颜色级检验分为收购环节、加工环节公证检验和为特种目的进行的定向检验三种。籽棉收购环节中棉花加工企业依据颜色级实物标准对小锯齿试轧皮棉进行颜色分级感官检验,按照颜色分级检验结果进行贸易结算,并按照颜色级和长度进行分级分垛。加工环节,棉花加工企业按照颜色分级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和内部质量控制,按照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要求,逐包取样并送指定专业纤检机构进行公证检验,按照公证检验结果进行贸易结算。在特定定向检验环节,产地专业纤检机构依据《棉花颜色分级检验技术规范》对棉花加工企业送检样品逐样进行公证检验,出具公证检验证书。销地专业纤检机构对纺织企业购进的非试点加工企业生产的国产锯齿细绒棉,按所配棉批申报公证检验,经中纤局审核批准后依据《棉花颜色分级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并出具公证检验证书。从期货棉仓单棉注册环节看,新国标与旧国标相同之处在于,郑商所指定棉花交割仓库对符合郑商所交割要求的标准品和替代品都允许入库,如果该批棉花进行了有权部门的检验并有相应证书,则无需再次检验。对一方有特殊要求必须重新检验的,新旧标准下的执行程序相同。由此可见,颜色级检验对期货棉注册、交割产生的累加复杂性在于,加工环节是否进行了送检和送检费用的多寡以及是否要求逐包检验等。
从轧工质量检验环节看,新国标根据皮棉外观形态粗糙程度、所含疵点种类及数量的多少,将轧工质量分为好、中、差三档。好皮棉外观形态表面平滑,棉层蓬松、均匀,纤维纠结程度低,带纤维籽屑少,棉结少,不孕籽、破籽很少,索丝、软籽表皮、僵片极少。中档皮棉表面平整,棉层较均匀,纤维纠结程度一般。差档皮棉外观形态表面不平整,棉层不均匀,纤维纠结程度高。轧工质量检验主要还是采用感官检验,由于新国标品级指标中的参数项较较旧国标增加,因此此项人为因素被部分抵消,对棉花质量评级的影响总体不大。
断裂比强度和长度整齐度检验采用HVI仪器检验,相对于原来的非仪器检验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真正实行起来更严格、更非人性化,这与原来的老做法比较,大相径庭,对参与注册或交割的交易主体来说,形成了强制性制约,也相应增加了卖交割主体的参与门槛,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减少注册仓单的数量,刺激市场投机成分的滋长,不利于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二.基准品和替代交割品标准修改,提高了仓单生成难度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规避国际棉市风险 由于新国标对棉花品级标准做出修改,郑商所也相应地对棉花基准交割品和替代品的升贴水标准做出修改。从郑商所《关于公布一号棉花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的通知》看,郑州期棉基准交割品将从原来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棉花细绒棉》(GB1103-2007)规定的328B级国产锯齿细绒白棉”修改为“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3128B级,且长度整齐度为U3档,断裂比强度为S3档,轧工质量为P2档的国产棉花”。将替代交割品由原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棉花细绒棉》(GB1103-2007)规定的,主体品级和按本条第三款第(二)项累计产生的结算品级为四级及以上,长度级为28毫米及以上,马克隆值级为A级和C2级的国产锯齿细绒白棉,可以替代交割”修订为“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颜色级为11、21、41、12、22级,平均长度级为27mm、29mm及以上,长度整齐度为U1、U2、U4档,主体马克隆值级为A级、C级C2档,断裂比强度为S1、S2、S4档,轧工质量为P1档、P3档的棉花,可以替代交割”。这样的修改将较原标准更细致、更严格、更有利于纺织企业的生产需要。对期货交割的影响表现在,首先,原基准交割品中的品级标准不再在新基准品中使用,人为因素减少了,透明度提高了,靠人情就能注册仓单并成为交割品的难度增大了,在有利于纺织企业用棉的同时也增大了棉花加工企业注册仓单棉的难度。二是,新交割规则的出台使得国内期货棉质检体系与国际棉花质检体系并轨,为期货棉参与国际贸易创造了条件,也为国际棉花参与国内期货市场交割创造了条件。这为相关企业进行棉花跨市场套保,规避国际市场风险提供了契机,还有利于郑商所国际化进程的推进。
三.新交割规则关于棉花主体品级和分级计价方式的改变为交割增添了变数 新规则实行按颜色级和轧工质量比例分级计价。有主体颜色级的棉花升水100元/吨。无主体颜色级的棉花,以其中所占比例最大的颜色级来标注颜色级。新棉花国标使用后,由之前的7个品级转变为13个颜色级,较多的颜色级降低了有主体颜色级棉花的比例,无主体颜色级棉花的比例可能增加,所以交易所将有主体颜色级棉花升水100元/吨。对无主体颜色级棉花不再采用累计方式产生结算级,而是直接采用分级计价,以贴近现货市场。就颜色级界定标准看,无论是按照实物标准还是按照感官检验,棉花的颜色级别的界定主要还是从主观角度进行,人为因素在其中占据了较大成分。而颜色级升贴水的界定也出现了与上相同的情况,即人为因素增大。从轧工质量判别看,新国标将轧工质量定义为“籽棉经过加工后,皮棉外观形态粗糙及所含疵点种类的程度”,即轧工质量是对皮棉外观粗糙程度和皮棉所含疵点种类程度进行的综合判定。从新国标规定的轧工质量检验方式看,主要还是以实物标准和感官判断为主,这同样也出现了千人千样的问题。上述问题如何解决,只能依靠在今后的实践中摸索前行。
四.修改部分交割库升贴水规定有利于促进市场功能发挥 新郑商所一号棉花合约替代交割品升贴水规定按照新国标从颜色级、长度、马值、断裂比强度、长度整齐度、轧工质量、异性纤维等7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细致科学的规定,同时还取消了湖北银丰、湖北储备物资局、湖南银华现代农业物流等三个内地交割库的贴水规定,使三地棉花标准仓单不再贴水。从我国2004年开展期货棉交易以来的历史看,湖北和湖南两省特别是湖北省具有运作仓单棉的历史传统,郑商所仓单报表中统计的湖北省两处交割库的注册仓单数量一般处于相对靠前的位次。原因一是湖北的棉花期货参与客户数量较多,参与期货较早。二是湖北省农发行在支持当地棉企进行棉花收购加工及支持棉企进入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方面力度较大,客观上增强了当地企业注册棉花仓单的动力。在这样的环境下,取消两省交割库棉花仓单贴水规定,能够激发棉花加工企业的收购、加工、生产和仓单注册热情,客观上起到了保护两省乃至周边省份棉农的植棉积极性,对增加所在地农民的收入和促进现代农业的建设都具有较大的贡献。同时这样的做法也进一步体现了郑商所服务实体经济的意图。
总之,新国标和新的交割细则在有利于提高我国棉花质量标准、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利于期货市场国际化建设的同时,或许还会存在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考验,需要在未来的交易实践中认真探索,不断修正,扬长变短,趋利避害。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新国标的正向作用,并促进棉花期货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