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以69票赞成,27票反对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将对网络零售商征收销售税。
目前,在美国只对那些拥有实体商店的公司征收网络销售税。然而,那些实际存在的利用互联网销售的零售商没有纳入征税范畴。这项法案目前将送交众议院。
如果这项法案成为法律,将应用到那些一年内网络销售额超过100万美元的零售商。
如果这项法案实施,新法律将对网络零售商,例如亚马逊、易趣和其他零售商征税,即使他们在那些没有办事处或者分配中心的州。
提议的这项法案规定,销售税的征税将根据不同州或者送往那些采购者生活的州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这项法案是由参议员迈克.恩兹和迪克.德宾联合推荐的,他们期望各州建立单独的实体来经营互联网税收收入。
美国国家零售联欢会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马修在一份声明中说:“参议院今天的行动向销售税公平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我们期望美国众议院能够进行热烈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