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者,人之北辰也。苟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故以‘尽心’题篇”,赵氏之注开篇便点明此篇题旨——存心养性,知天立命。从这章我理解出以下两个部分。
1、知天立命
古人的哲学,讲究“天人合一”,孟子从“人性本善”的理论出发,提出其知天立命之学。
1)于己俟命,于天下立命
人性有仁义礼智四端,且皆裁制于心,一切皆由心生。人能够竭心尽性,以思行善,便可以说他知道自己的本性了,知道自己本性之后,便明白天道贵善。所以,仁人便能够保存善心,养育正性,以求行与天合,这便是所谓的“事天”。然而,一览古之仁人,既有颜渊那样早殀的,又有邵公那样长寿的,于此,要明白这都是个人的命运。至于自己所能做的,便是不论夭寿祸福,都坚持己道,于自身而言,尽己之心,听命于天,于天下而言,以天下为己任,以此立命,这便是知天立命的第一层含义。
于己俟命,于天下立命,换句话说,便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因此,知天立命之学的第一层含义,便是“内圣外王”之道。
于己身而言,“穷不失义,达不离道”,此为俟命,听之于天。于天下而言,个人要在“天下有道”之时,施德于民,兼善天下;“天下无道”之时,“以身殉道”,坚守己道,归隐一方,绝不会“以道殉人”,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沦为俗鄙之人,此为立命。
2)正命顺受,非命不受
命运可以分为三类,行善得善为“受命”,行善得恶为“遭命”,行恶得恶为“随命”。人之命,贵受其正,只有“受命”才可以称为“正命”。
“非命”,即非正命也,孔子云有三种死法为非命:饮食不节,劳逸过度,是病其杀之者也;居下位而上诬其君,嗜欲无厌,是刑其杀之也;以少犯众,以弱侮强,是兵其杀之者也。因此,陷于刑狱,手脚都带着刑具,此为“桎梏死者”,乃为刑杀,非正命也。《礼记.檀弓》又云:“死有不吊者三,畏、压、溺。”畏,即恐惧而死;压,即自己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而死,溺,即为河水溺死是也。此三种死法之人,死后不为吊丧。因此,知命之君子,不会站在危险的岩墙之下,那是在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乃为压死,礼所不吊,非正命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损。畏、压、溺死者,皆是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而令父母担心,此乃“轻身忘孝”也。世俗之人认为任命运之自然为知命,实则差矣。君子应该趋于正命,避开并且远离非命,于正命则顺受,于非命则不受,这才是圣贤知命之学,亦即知天立命的第二层含义。
3)圣人定人道,使民习焉不察
每个人都有仁义之心,每天行仁义之事,而自己却不知道,仁爱妻子,也只是习惯而已,而不知道这也是在行善道。一辈子行善而自己却不明白这其中的道之所在,这便是那些世俗的凡夫们了。
孟子在这里并没有责备凡夫俗子之意,他认为,可以让百姓用其道,以仁孝为其日常行为,而不能让他们明白这其中之道。而知道者,则要尽其心,神而化之,通其变化,而使民“行之不著,习焉不察”,日迁善道,而不察焉,这便是知天立命的第三层含义。
2、居仁由义
王子垫问孟子何谓尚志,孟子答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内心存仁,行事循义,此可谓是存心养性之法。
1)以仁为广居
居尊势则气志高凉,居卑势则气志卑下,一个人所处的位置,便能够改变他的气志,此谓“居移气”也。因此,王子居尊势,而仪体声气高凉与他人不同,鲁君与宋君同居尊势,而声气相似。仁义根于心,施于四体,也是人体本身的部分,气志亦可由心而发见于身,因此亦可居仁。而与居尊势相比,居仁更为居天下之广居,因仁义之道大矣,故人当慎所居,以仁为广居。
以仁为广居,由此也可知,居势之“势”,不为钱财权势等身外之物的势,而是人内心之势,心之高尚,则势尊,心之卑劣,则势卑,故存心养性,以仁为广居。
2)事得其宜,故谓之义
君子对于那些可以养人之物,应爱护养育,但不应加以仁爱,比如那些牛羊,若是需要牺牲,那便杀之;于民,应仁爱对之,但临民非己族类,所以不应亲之。爱是有差等的,爱在物谓之养育,爱在民谓之仁,爱在族类谓之亲,所以,应该先亲其亲戚,然后仁民,之后爱物,这才是君子施恩的次序和范围。“君子布德,各有所施,事得其宜,故谓之义也。”居仁行事,便需遵循亲仁爱之次序和范围,这才能使自己行事得宜,恰到好处,这才能居仁由义。
事与事是有分别的,人与人也是有分别的,爱必然不能没有差等,仁也必然不能统一看待。亲亲仁民,仁民爱物,这是根据这种自然而然的等级和界限,来确定自己什么事情该做不该做,应该做到哪里便止步,在这个自然的范围和界限内行事,便是公,便合乎义,超出了这个范围和界限,那便是徇私了。
所以,子私其父,弟私其兄,孝悌与亲在其中,乃是天理人情,不为私也。退一步说,如果这也算是私的话,那么所谓公,也必然不会出自诚心,不是出自诚心,那一定是有私存在了。
3)执中知权
居仁由义,并不意味着以自己所谓的原则而执一也,而是要“执中知权”,此方为适宜也。墨子兼爱,却固执于兼爱,不知什么时候应该为自己考虑,杨子只知道一切为自己,却从不考虑兼爱,此二人,拒绝变通权衡,可谓“执一”也。与杨墨二人相反,子莫执中庸之道,这便接近圣人之道了。然而,执中却不知道随着时局而变通,这就是不知权衡,这也和执一没有差别。孟子认为,那些执一的人,为了自己所固执的“贼道”,不知变通权衡,而荒废了其他百道,此万万不可。
要知道,自己相信的道理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大道,因此,不应固执于自己的一方天地而不肯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不应固执于自己已有的观念,而拒绝接受新的事物,不走极端,而持中和,此为中庸之道也,所谓中庸,也并非两端取其中间,而需要权衡轻重之后,再做出选择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