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下发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今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万元
近日,经国家批准,自治区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万元,较2015年每吨下调500元,较2014年每吨下调1200元,这也是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细则实施的第三年。
为帮助植棉户准确了解改革政策,近日,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开信的形式将今年我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政策要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归纳。今年国家发布的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18600元,指的是籽棉折算皮棉后的目标价格。年底,国家有关部门将监测出新疆的棉花平均市场价格,如果平均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国家将发放补贴,如果平均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国家不予补贴。
如果棉花市场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国家将根据目标价格和市场平均价格的差价,以及国家统计局核定的我区棉花的产量给自治区拨付补贴资金。自治区将根据补贴总额、南疆四地基本农户种植面积、交售量总额等核算出补贴标准。特别强调的是,这里说的差价,不是实际交售的籽棉价格与目标价格的差,而是我区市场平均价格经过折算成皮棉后,与目标价格的差价。
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植棉户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棉花种植面积的申报、核查和公示工作。申报面积要真实,不能虚报。2014年使用的纸质版种植证明已全面实现电子化,经公示核定后的种植信息将全面录入信息平台,实现一次录入,直接交售。如遇到轧花厂压级压价、乱扣衣分、给你打白条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如果觉得附近的轧花厂价格不合适,可以去别的轧花厂卖,甚至可以到别的县去卖,但一定要到经资格认定的轧花厂去卖。当交售完籽棉后,可以随时通过电脑和手机登录http://xinjiang.cottech.com/am/search,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您的籽棉交售信息,如发现交售信息异常请到交售籽棉的轧花厂询问。
为确保大家能及早的拿到补贴,补贴将按“一次预拨、一次清算”的原则兑付补贴。预拨补贴资金将以2016年10月31日前的交售量统计结果进行兑付。清算补贴的交售量核定工作将于2017年1月31日截止,在此之后交售的籽棉,将领取不到补贴。
据了解,自治区将建立棉花生产者补贴失信名单制度,经查实却参与虚报面积、虚开发票套补贴的棉花生产者将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棉花生产者三年内不纳入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范围。对于涉嫌参与套取补贴,没有合理解释,但没有充分证据的棉花生产者,列入灰名单。累计两年列入灰名单的棉花生产者将自动列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样以公开信的方式提醒棉花收购企业,今年开始,我区将建立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管理制度,经资格认定的棉花加工企业如查实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被列入棉花加工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其经营信誉也会受到较大影响其开具的相关发票不作为兑付补贴的有效票据;对于收购、加工、入库公检数据严重异常,企业无法给与合理解释,有违规行为且情节较轻的棉花加工企业,将列入灰名单。累计两次列入灰名单的棉花加工企业自动列入黑名单。今后,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相关政策的执行将与企业诚信经营状况进行挂钩,棉农会选择诚信度较高企业交售籽棉,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很可能遭到市场的淘汰。
数据显示,今年9月,新疆籽棉开秤价格在6.50元/公斤左右,进入10月上旬,新疆籽棉价格快速上涨到7.20元/公斤以上,明显高于近几年同期水平。
致广大植棉户的一封信
各位植棉户朋友们,你们好:
从2014年国家确定在我区开展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以来,在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植棉户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6年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已正式下发执行。为了帮助大家准确了解改革政策,我们把政策要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归纳,以公开信的形式告诉大家:
一、今年国家发布的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18600元,指的是籽棉折算皮棉后的目标价格。年底,国家有关部门将监测出新疆的棉花平均市场价格。如果平均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国家将发放补贴,如果平均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国家不予补贴。
二、如果棉花市场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国家将根据目标价格和市场平均价格的差价,以及国家统计局核定的我区棉花的产量给自治区拨付补贴资金。自治区将根据补贴总额、南疆四地基本农户种植面积、交售量总额等核算出补贴标准。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说的差价,不是您实际交售的籽棉价格与目标价格的差,而是我区市场平均价格经过折算成皮棉后,与目标价格的差价。所以,如果您种的棉花质量好,衣分高,卖棉的时机把握的好,卖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那么您卖棉加上补贴的收入就会比别人多。
三、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棉花种植面积的申报、核查和公示工作。申报面积要真实,不能虚报。2014年使用的纸质版种植证明已全面实现电子化,经公示核定后的种植信息将全面录入信息平台,实现一次录入,直接交售。
四、大家交售籽棉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交售前应到当地查询种植信息是否录入信息平台,并确认种植面积对应的植棉户信息。也可通过电脑和手机登录网址http://xinjiang.cottech.com/am/search(或扫描该信最后的二维码)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2.交售籽棉时,请携带与种植面积对应植棉户的身份证,用其他人身份证交售的籽棉的,交售量信息将无法统计到户主名下,将影响您正常领取补贴。
3.籽棉必须交售到已通过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格认定的轧花厂或经当地审核的正规代收点,交到“黑轧花厂”或“黑名单企业”的交售量无法进入信息系统进行统计。您可以通过电脑和手机登录网址http://xinjiang.cottech.com/am/search(或扫描该信最后的二维码)查询有关轧花厂的名单,也可以通过当地有关部门查询确定。
4.发票是兑付补贴的重要凭证,在交售棉花时,一定要从轧花厂或代收点取得发票。
5.不建议多人搭伙一车交售籽棉,这样轧花厂将很难区分你们各自的交售量,开票也有一定难度。如果因特殊原因合伙交售的,建议你们事先自行书面约定补贴的归属和分配。
6.如果您遇到轧花厂压级压价、乱扣衣分、给你打白条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
7.您如果觉得附近的轧花厂价格不合适,可以去别的轧花厂卖,甚至可以到别的县去卖,但一定要到经资格认定的轧花厂去卖。在别的地方卖棉,记得拿上与种植面积对应的植棉户身份证和轧花厂的发票回到您种棉花的当地领补贴。
8.当您交售完籽棉后,可以随时通过电脑和手机登录http://xinjiang.cottech.com/am/search,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您的籽棉交售信息,如发现交售信息异常请到交售籽棉的轧花厂询问。
9.为确保大家能及早的拿到补贴,补贴将按“一次预拨、一次清算”的原则兑付补贴。预拨补贴资金将以2016年10月31日前的交售量统计结果进行兑付。清算补贴的交售量核定工作将于2017年1月31日截止,在此之后交售的籽棉,将领取不到补贴。
10.特种棉(包括长绒棉和彩棉)仍然维持前两年的优惠政策,特种棉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产量部分)为陆地棉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产量部分)的1.3倍。特种棉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单独统计、单独上报。
11.自治区将建立棉花生产者补贴失信名单制度,经查实却参与虚报面积、虚开发票套补贴的棉花生产者将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棉花生产者三年内不纳入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范围。对于涉嫌参与套取补贴,没有合理解释,但没有充分证据的棉花生产者,列入灰名单。累计两年列入灰名单的棉花生产者将自动列入黑名单。
如果您在政策理解或在籽棉交售和领取补贴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和当地发展改革委、财政、农业、质监等部门联系,在轧花厂的明显位置应当有他们的联系方式,他们也会给您帮助。
谢谢您对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
致棉花加工企业的一封信
各棉花加工企业:
从2014年国家确定在我区开展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以来,在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领导下,在包括棉花加工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和广大植棉户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棉花加工企业作为改革的直接参与者,对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6年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已正式下发执行。为了帮助大家准确了解改革试点政策,我们把政策要点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归纳,以公开信的形式告诉大家:
一、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后,棉花价格由市场形成,棉花加工企业与下游纺织厂直接交易,优质才能优价。皮棉加工质量将成为企业的生命线,因此棉花加工企业分级收购、分级加工、加强“三丝”清理和加工过程的质量管控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加工企业应当理性应对市场竞争,合理控制企业成本和风险,积极参与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二、2015年起,纸质版种植证明已全面电子化,实现一次录入,直接交售。植棉户的籽棉交售量将通过籽棉收购软件及时上传信息平台进行在线统计,统计结果将作为核定补贴标准和兑付补贴的重要依据。为确保籽棉交售量统计准确性和及时性, 棉花加工企业在用的籽棉收购软件应当在新棉上市前进行升级,实现与信息平台的数据通联。未能实现与信息平台数据通联的棉花加工企业将对企业的籽棉收购和加工活动产生影响,无法正常开具国税发票。
三、从今年开始,自治区将建立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引导棉花加工企业规范其经营活动。经资格认定的棉花加工企业如查实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被列入棉花加工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其经营信誉也会受到较大影响其开具的相关发票不作为兑付补贴的有效票据;对于收购、加工、入库公检数据严重异常,企业无法给与合理解释,有违规行为且情节较轻的棉花加工企业,将列入灰名单。累计两次列入灰名单的棉花加工企业自动列入黑名单。
今后,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相关政策的执行将与企业诚信经营状况进行挂钩,棉农会选择诚信度较高企业交售籽棉,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很可能遭到市场的淘汰。
四、棉花加工企业是直接面对广大棉农的一个“窗口”,为更好的服务棉农,需要你们在收购籽棉时注意以下事项:
1.收购籽棉时,应及时将籽棉收购信息录入籽棉收购软件,并及时上传信息平台。应按相关要求向棉农开具发票,发票信息须与上传的收购信息一致。对于虚开发票、恶意修改票据信息,伙同他人倒卖发票、套取补贴的棉花加工企业,经核实后将列入黑名单。
2.籽棉交售时,籽棉收购软件将核对棉农身份信息,如出现“种植信息未录入”等相关提示,请及时告知棉农,应提交与种植信息相对应的植棉户身份证交售籽棉。
3.对不如实标注、籽棉收购总量折算皮棉后大于或低于公检量4%及以上,且没有充分合理理由的,有关部门将进行实地核查,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棉花加工企业对代收点负有管理义务,承担籽棉代收点连带法律责任。若代收点出现不给开具或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棉花加工企业将受到连带处理,甚至可能会取消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
5.请务必高度重视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严格执行防火、防雷要求,防患未然。
6.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参与“转圈棉”、利用疆外棉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
7.仓储面积在100亩以上,仓储能力在1.5万吨以上,满足设备、消防、公检等条件的轧花厂、企业可以向发展改革委申请设立监管区域。
8.为避免出现与棉农的经济纠纷,在支付籽棉收购款时,应尽量用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如棉农要求现金支付,支付金额超过1万元的,企业应及时跟棉农签订收款证明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9.当棉农需要核实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信息时,企业可以通过电脑和手机登录网址http://xinjiang.cottech.com/am/search(或扫描该信最后的二维码)查询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和公示的名单。
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请各棉花加工企业在籽棉收购和加工过程中,认真地执行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
感谢你们对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请将公开信张贴在厂区门口和代收点)
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