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河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国家分配下达河北省的4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3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棉花300万亩)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保持粮食、棉花生产能力基本稳定。
粮食生产功能区:以我省中南部小麦、玉米种植轮作区为重点,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以太行山山前平原和低平原玉米优势产区为重点,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以唐山、秦皇岛等水稻传统种植区为重点,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黑龙港流域传统植棉区为重点,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
“两区”划定任务全部落实在我省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重点在86个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生产潜力县和黑龙港流域传统植棉大县进行划定,适当调减地下水漏斗区、土壤污染区和生态退化地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
农业“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加大对“两区”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力度,鼓励地方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承担“两区”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进行奖补。加强“两区”农业基础设施破损、缺失修复。
省有关部门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现有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现代农业园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高效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向“两区”倾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持续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