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15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全覆盖,成效得到了认可,但公众还是有两方面的担心:一个是担心督察会有一阵风的现象,另一个是怕有一些地方因为担心督察而直接对企业进行“一刀切”的行为。
李干杰表示,中央环保督察是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都是在总书记亲自关心、指导、领导下进行的。因此,在制度设计的时候就非常注重这一点,就是要么不抓,要抓就一抓到底,以钉钉子的精神,要么不咬,咬住了就不松口。
“一刀切”指的是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否违法还是合法,一竿子打下去,一律进行关停。李干杰表示,企业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该处理的还得处理。总体上来说,“一刀切”的行为不普遍也不突出,也是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的。
近期,我们正在考虑怎样把今年的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后期的中央环保督察继续开展好、发展好,今年具体的几项工作向大家报告一下:
第一,准备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的“回头看”。整改得怎么样,我们要“回头看”。
第二,结合“回头看”,还要针对一些地区、一些省份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我们会把“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尽可能结合到一起。
第三,研究完善有关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规定、制度,推动这项督察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使得将来能够作为一个长效机制,平稳健康发展下去。
第四,加强对省一级开展环保督察的指导和督促。
由此可见,2018年,将会是省级环保督查曝发年,一场更密集、更彻底的环保风暴或将到来。目前许多省份已经开始行动!
四川开启新一轮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3月初,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自2月26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岷、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3月1日,督查组召开了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培训暨动员会。会后,各督查组相继赶赴成都、德阳等8市,吹响督查工作的集结号,开展为期两月的督查工作。
安徽启动史上最大规模大气督查
为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环境执法检查,自3月6日起,安徽省启动历史上最大规模大气督查,调动了全省所有的环境监察力量,对16个省辖地市开展全面督查,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督查时间持续1年。重点督查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河北启动全国省级最大规模环保执法行动
在河北,春节伊始环境执法工作就进入持续加码态势,2月25日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全省各级执法力量,持续开展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以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夜查突检的形式,严厉打击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石化、制药、垃圾焚烧、新型建材、铸造、化肥。
此次行动中,河北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问题整改,不断创新执法方式,人力与科技“双管齐下”,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截至3月6日,各执法组已检查企业(点位)2401家(个),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涉气环境问题898个。
山东开启首批安全生产巡查
3月4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4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分别由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水利厅、省安监局负责同志带队,进驻济南、青岛、烟台、济宁4市,开展2018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巡查。
湖南部署未来三年“环湖利剑”行动
1月26日,湖南省环保厅组织召开2017“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结会议,对2017年“专项行动”进行了总结,对《环洞庭湖区工业企业“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三年计划(2018-2020年)》及《2018“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完善。会议称,自2018年到2020年,湖南省将连续三年实施“专项行动”。2018年将是“专项行动”攻坚之年。
湖北将开展省级环保督察
2月12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将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同时,还将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行动。完成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
此外,全省环保系统还将持续开展环保督察行动。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省级“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确保28个后续整改任务按时交账,整改成果长效保持,迎接2018年上半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启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分两批对我省部分市(州)开展环保督察,对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地方不定期开展督察。
除上述省份外,其余各地也都在进行或布局省级环保督查执法工作。
过去的两三年之间,环保督查一浪接一浪: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过去“一切向GDP看齐”的发展观;二是对我国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众所周知,过去的两年之间,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了对全国范围的环保督查,并且正式组建成立了六大环保督察中心,由此开始了环保督查常态化;三是出台或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制度。
可以说,过去的工作完成了环保的最新定义、内涵,以及基本框架的搭建,且规模初具。未来,关于环保的发展将会转向更具体的落实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