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一场为期三年的喷水织机专项整治行动在吴江区拉开帷幕。区环保局计划通过“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逐年淘汰落后喷水织机设备、压降落后产能。
今年是吴江区实行喷水织机专项整治的第二年,盛泽镇作为纺织重镇,动作如何?从盛泽镇综合执法局环保科了解到,预计到今年10月底,盛泽镇将分门别类、有计划地淘汰喷水织机1.24万台,完成今年9%的整治目标任务数量。
9月7日,盛泽镇喷水织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吴江区“三水同治”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喷水织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开展2018年度喷水织机专项整治行动的操作办法》,以进一步改善盛泽镇水环境质量,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
据了解到,此次盛泽镇整治行动总体要求是:所有喷水织机企业均须落实区计划中2018年9%的淘汰任务,2018年10月底前全部拆除到位(涉及奖励的,奖励与淘汰任务合并计算后具体执行);对照《污水排放规范化管理细则》完成规范化整治,全面完成总量IC卡系统;推进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建设,确保中水回用率不低于60%;整治期间长期执行“开三停一”政策,自愿提前完成三年整治削减工作的企业,无需执行;鼓励先进设备投入,对15万元以上高档设备免除削减(台均税收低于1000元的企业除外)。
分类整治具体办法
为鼓励先进、推动集聚发展,在全面执行区整治淘汰政策的基础上,实行总量控制、差别化分类整治。
由整治办、综合执法局、经发局、政法办、税务等部门对全镇喷水织机企业税收贡献、设备工艺水平、企业规模、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奖励。
1.优秀企业。(1)台均税收9000元以上或A类企业台均税收6000元以上。(2)设备工艺先进。(3)环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未受过处罚。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企业,2018年无需削减,2017年已削减的予以返还。
2.提升企业。(1)台均税收6000元以上或A类企业台均税收1000元以上。(2)设备工艺较先进。(3)企业为盛泽镇规上企业或核定备案数100台以上。(4)环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未受过处罚。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企业,奖励9%,合并计算后,2018年无需削减。
3.规范企业。(1)台均税收1000至6000元。(2)设备工艺较先进。(3)企业为盛泽镇规上企业或核定备案数100台以上。(4)环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未受过处罚。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企业,奖励3%,合并计算后,2018年需削减6%。
4.整治企业。(1)台均税收1000元以下。(2)设备工艺落后。(3)企业2017年核定备案数100台以下。(4)因环保、安全等问题受过处罚。符合以上一条的企业,2018年需削减9%。
5.淘汰企业。(1)2017年、2018年均无税收贡献。(2)设备工艺严重落后。(3)环保、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屡次受到处罚的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将坚决予以取缔淘汰。
6.搬迁企业。企业在整治期内第一次搬迁,要一次性完成三年整治削减工作,搬迁后无需执行“开三停一”政策,如再搬迁再削减30%。
台均税收核算办法
2017年度台均税收为2017年度企业纳税额除以2017年喷水织机核定备案数。
1.企业认定。(1)以喷水织机核定备案数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为准。(2)涉及租赁经营的,以租赁协议、租赁发票为核实依据,核实后以承租企业为核算企业。(3)涉及资产拍卖的,以法院裁决书为依据,以买受人企业为核算企业。(4)同一法人有其他生产企业的,税收不予合并计算。
2.核定备案数认定。(1)以2017年喷水织机核定备案数证书上的核定备案数为准,不考虑企业实际设备不足或限产停产等其他情况。(2)整治期间合并的企业,按照2017年原备案企业分别进行计算台均税收。
3.税收时期和范围。(1)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入库税款,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出口退税、设备抵扣税等税金总额。(2)2017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缴税时期不足一年的,按照实缴税金计算台均税收,不进行折算。
4.认定流程。整治办与税务部门确认企业的台均税收后,向每个企业发放《告知书》,由企业签字确认,如有异议,企业须及时反馈至整治办,整治办填写《企业税收核定工作联系单》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重新核定该企业的税收情况,核定完后按此认定并告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