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3月14日消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羽绒服及制品质量抽检情况,斯凯奇、ZUKKAPRO、PETIT BATEAU、TED BAKER、单农、EA7、SUITSUPPLY、HIPANDA、UNDER ARMOUR等标称商标商品上不合格名单。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力量对黄浦、徐汇、静安、杨浦、浦东新区等5个区域内7家商场、14家专卖店销售的66个批次羽绒服及制品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10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5.2%,比历年上升5.5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纤维含量、绒子含量、含绒量、充绒量偏差。
其中,含绒量、绒子含量不合格,有5个批次,不合格商品含绒量和绒子含量实测均不满足标准要求,是今年抽检不合格率最高的项目。如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淮海中路三店在环贸Iapm销售的标称由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EA7”牌羽绒服(型号规格:180/104A、175/96A;生产日期或批号:6ZPB14),含绒量实测为69.0%,企业标称为80%(标准允差应为-3.0%),超出允差限值;绒子含量实测为64.6%(标准值应≥72.0%),也低于标准要求。含绒量和绒子含量是决定羽绒服装品质的重要因素。该指标不合格,影响羽绒服装的保暖性能。
充绒量不合格,有4个批次。不合格商品充绒量实测与企业明示不符。如利童(上海)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西路分公司在静安嘉里中心销售的标称由利童(上海)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PETIT BATEAU”牌女童羽绒服(型号规格:140/64、110/56、110/56,生产日期或批号:48330),充绒量实测为118克,企业标称为461克,偏差-74.4%(国家标准允差应不低于-5.0%)。充绒量是羽绒服装中填充羽绒羽毛的重量。虚标填充量,直接影响羽绒服装的保暖性。
纤维含量不合格,有3个批次。不合格商品纤维含量实测与企业明示不符或错标纤维名称。如上海市赫质商贸有限公司石门一路分公司在兴业太古汇销售的标称由广州上之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单农”牌羽绒服(型号规格:180/96A、175/92A;生产日期或批号:R7498397),面料(粘合衬除外)实测为锦纶86.5%、氨纶13.5%,企业标称为锦纶76.6%、氨纶23.4%,实测偏差超出规定允差±5范围。纤维含量往往是消费者最关注的信息,错标、乱标纤维名称或纤维含量,容易误导消费者。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限期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调查处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羽绒服及制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羽绒服装及制品时,应看清标识。羽绒服装上应有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代号、面料、里料的纤维含量、羽绒的种类以及含绒量、充绒量、洗涤标识、质量等级等。根据羽绒产品的标准规定,必须明确标注填充物(如灰鸭绒、白鸭绒、灰鹅绒、白鹅绒)、充绒量、羽绒服标注含绒量(羽绒被标注绒子含量)以及执行标准代号(羽绒服装标准GB/T 14272-2011、羽绒被标准QB/T 1193-2012)等重要信息。
二、选购羽绒服装及制品时,应考虑内胆或里料防钻绒性能。如果面料或里料表面有较明显的毛丝钻出,使用后就有可能钻绒,但少量的毛丝从线缝钻出属于正常现象;另外,羽绒服装及制品应有一定的透气性,透气性差,不仅水汽不易散发,容易潮湿不保暖,而且,洗涤后不易晒干,羽绒受潮后容易变质发臭。
三、羽绒服装及制品的含绒量以70%及以上最佳,含绒量达到70%时,羽绒服装已具备必要的蓬松度和保暖性能。市场上个别标注“含毛量”、“鸭毛含量”90%-70%,表示它的含绒量仅为10%-30%,消费者应防止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