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2日表示,9月1日,美国对华3000亿美元输美产品中第一批加征15%关税措施正式实施,中方就此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起诉讼。美方的征税措施严重违背中美两国元首大阪会晤共识,中方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多边贸易体系和国际贸易秩序。
9月1日起,美国正式对3000亿美元商品中的首批加征15%关税
日前,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将提高对约55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税率,并声称“要求美国企业离开中国”。近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通过公报证实,新关税将如期开征。在美方宣布要加征15%关税的总共3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中,包括服装、鞋类、智能手表、蓝牙耳机、平板电视等,将分两批于10月1日和12月15日起上调关税。
2019年8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曾发布通知称,正式将3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税率,由原定的10%提高至15%。
USTR通知截图
其中,清单A中的商品从2019年9月1日起加征关税,清单B中的商品从2019年12月15日起加征关税。
此外,USTR的通知中还提到,将对25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税率,从25%提高到30%,征求公众意见,新税率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生效。
中国对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12月15日12时01分起实施。
财政部官网公告
8月23日晚,财政部官网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12月15日12时01分起实施。
中方表示,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自华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美方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利益,也严重威胁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原则。
针对美方上述措施,中方被迫采取反制措施。
具体为:
一、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起,对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270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646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1第三部分所列64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对附件1第四部分所列737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二部分所列163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对附件2第四部分所列1815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美国关税大棒拦不住中国发展
9月2日,人民日报刊发了名为《中国有条件有能力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的评论,文章指出,美方一些人挑起经贸摩擦,不过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的一道坎儿。只要我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协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就能把握大局、稳定全局、应对变局,迈过美方挑起的经贸摩擦这道坎儿。
文章指出,坚持做好自己的事情是应对美方挑起经贸摩擦的根本之道。坚持做好自己的事情,通过改革开放发展壮大自己,是应对经贸摩擦的根本之道。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具有强劲的内生动力、广阔的转型升级空间和规模巨大的国内市场,有条件、有能力化解经贸摩擦带来的冲击,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良好势头。党中央、国务院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稳外资、稳预期”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既帮助企业解决当前面临的困难,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长期动力。即使从外需看,我国外贸也具有规模大、韧性强的优势。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在大规模减税降费、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继续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给外贸企业带来利好,有利于将经贸摩擦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促进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