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答记者问时指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拉动经济增长前景广阔。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业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上述负责人指出,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中,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把实施绿色新政、发展绿色经济作为刺激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发展绿色经济的重点是推进绿色产业的发展,而绿色产业的主力军就是节能环保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因此,绿色产业及产品将在今后国际经济、技术和贸易中展开激烈竞争。为使我国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不断提升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
据介绍,《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具体包括: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业;先进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监测设备等环保技术和装备。
目标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大型企业集团。
“与普通竞争性行业不同,节能环保产业属于典型的政策法规驱动型产业,既要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引导,驱动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市场。”上述负责人指出,政策驱动对产业的作用意义重大。
上述人士指出,《规划》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
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
四是完善进出口政策;
五是强化技术支撑;
六是完善法规标准;
七是强化监督管理。
具体来看,包括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