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商务部在北京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是商务部提供的重要的公共服务之一,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与投资合作相关的基本信息,以支持我国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
《指南》覆盖了全球16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亚洲地区27个、西亚非洲地区60个,美洲大洋洲地区31个,以及欧洲地区47个。这165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了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的绝大部分业务,是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接工程承包项目、对外提供劳务服务的主要市场。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中国企业在这165个国家的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占中国全部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84.9%、非金融类年末投资存量占87.8%、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占97.6%、完成营业额占97.9%、派出各类劳务人员数量占95.7%、年末在外人员数量占97.9%。
《指南》以投资目的国(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官方统计数据和其他信息为依据,针对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特点,介绍投资目的地国(地区)与投资合作有关的基本信息,客观反映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并指出我国企业在投资目的国(地区)开展业务可能遇到的问题,给企业以必要的提示和建议。
《指南》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和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专家和主管官员自2009年开始编写,并在商务部网站发布,每年更新一次。2012年,全球经济受欧债危机影响徘徊不前,各大国执政党更迭和领导人选举纷纷完成,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更多新机遇和新挑战。2012年版《指南》在前版基础上,更新了各国(地区)政治局势、经济数据、政策法规、商务环境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信息,增加了有关国家(地区)特殊经济区域政策、环境保护的核心与标准等内容,资讯更丰富,可读性更强。
为早日实现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指南》将会帮助我国企业把握各国(地区)投资市场机会,了解投资合作环境,减少决策的盲目性,规避对外投资合作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