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DY[2011]第007号
计算机数据作为最宝贵的财富和机密,一旦有遗失或者被人窃取,后果将不堪设想。为保护我司各项资料数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数据备份:存在计算机上的重要数据必须每天在移动硬盘中备份。凡是因为数据丢失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视情节将给予100-500元罚款。
二、数据保密:
1、计算机维修:公司所有计算机的维修由网络部统一负责,严禁私自外出修理。
2、硬盘管理:硬盘数据的可恢复性极强,随意处理硬盘极易导致数据泄密。当硬盘涉及到需要:废弃、更换、维修的,都必须在网络部备案,由网络部统一处理,凡私自处理硬盘的部门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
大耀纺织 网络部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