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棉花交售高峰期,农民还贷关键时期,11月13日从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好消息,今年国家预拨我区棉花目标价格首批补贴资金已到位,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国家首批预拨补贴资金将按照面积补贴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植棉农户手中,亩均补贴标准为191元,近日即可发放。
经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预拨资金全部向基本农户兑付。除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以外,全区其他县(市)全部按面积兑付补贴,新和县按籽棉交售量兑付补贴。
根据本次汇总的全区基本农户棉花种植面积,第一批预拨资金的亩均补贴标准为191元,预计可达到基本农户应得面积补贴总额的70%左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后期补报的棉花种植面积不在此次预拨补贴资金发放范围之内,这部分棉花补贴将于2015年1月按“实施方案”部署集中下拨、兑付。
因各种原因漏报的部分地县植棉面积,此次预拨资金暂不考虑。漏报面积问题待核实后另行研究解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棉花补贴发放对象。补贴对象是全区棉花实际种植者,具体要把握三条原则:
一是土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关系明确,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取现金地租的,可以认定承包土地种棉的一方为棉花的实际种植者。财政部门根据农业等部门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将棉花补贴直接发放给实际种植者。
二是土地承包费以棉花实物结算或者合同中存在其他共同生产、共担风险、共同受益条款的,可以认定合同相关方为补贴的共同受益人。补贴的兑付要以双方补充签订的棉花补贴分享协议为前提和依据。基层财政部门要把补充协议作为重要凭证留存备查。
三是要做好 “一卡通”发放补贴的准备工作。基层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的基本农户棉花种植面积,尽快开展基本农户“一卡通”基础信息核对和录入工作。